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品安全春风行动督查指导

安庆市市场监管局 2021-01-18 13:05:01

1月13日至15日,安庆市市场监管局赴潜山市、太湖县和怀宁县督导“药品安全春风行动”推进情况,重点查看新冠疫苗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零售药房监管等方面。

督导组先后深入潜山市疾控中心、太湖县疾控中心、太湖县妇幼保健院、安徽潜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钟南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安徽鑫科环卫设备制造公司等10余家单位进行督查。期间,还暗访1家零售药房。

在潜山市、太湖县疾控中心,督导组认真查看了新冠疫苗采购、验收和冷链运输记录看以及冷藏、冷链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保持正常运行。督导组检查了9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重点核实生产企业是否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是否存在非医疗器械作为医疗器械备案以及产品名称不规范、断言功效、容易造成与药品名称混淆,产品预期用途不规范等情况。

从此次督导情况来看,各地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新冠疫苗质量安全,及时对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监管措施到位。对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属地市场监管局要跟踪复查,确保企业整改到位,积极配合市局做好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清理规范专项检查工作。

督导组要求,一是强化新冠疫苗质量安全监管。要认真检查疾控中心、接种单位、疫苗配送单位落实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情况,牢牢守住我市疫苗流通环节质量安全底线;二是强化流通环节监管。按照药品安全春风行动方案要求,重点检查含麻制剂等特殊管理药品、执业药师在岗、处方药销售等情况。三是强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市县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好零售药店退热类药品销售闭环管理“五个必须”措施。

期间,督导组还就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药械检查员抽调、年度药品安全考核等工作与基层市场监管局进行深入交流与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