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更名 别误伤传统老药

法制晚报 2017-01-16 11:18:45

       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印发《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出,中成药不应采用“宝”、“灵”、“精”、“强力”、“速效”等夸大用词,“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也被列入了中成药名字“黑名单”。照此推算,或有万余种产品面临洗牌。

从目前市场来看,的确有一些药企为了吸引大众眼球、提高销量,在药名上打歪主意。对于这种存在误导患者买药的现象和行为,必须予以纠正。从这个角度说,将一些存在误导患者的中成药名字列入“黑名单”,推动中成药改名是有必要的。

但是,凡事都有一个度,中成药改名“一刀切”,会伤害那些有口碑、有市场的传统老字号名药。例如,按照《意见稿》中的政策规定,诸如“风油精”、“云南白药”等传统名药均须改名。如此一来,消费者不易识别,也将给药品生产厂家带来严重影响。

从法律角度来看,“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我们不能用今天的法律去约束昨天的行为。同样的道理,在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上,不能以今天的政策去否定一百多年前国人的中成药命名行为,这有悖“法不溯及既往”的法治原则。

由此可见,中成药改名应当实行区别性政策,应遵循“老药旧政策,新药新政策”的原则。对于有着悠久历史的传统名药,应当尊重传统和习俗,不能轻易要求他们改名,失其“古韵”。但对于新近创制及今后创制出来的中成药,必须严格遵守新的中成药命名规定,不能随意取含有夸大其词字样的名字。这才是大众对于中成药药名乱象的最真实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