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颈复康颗粒质量标准修订的公示

国家药典委 2018-03-29 11:08:05

为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增强药品生产企业对质量标准拟增修订内容的关注度、重视度和参与度,现就《中国药典》(2015年版)収载品种颈复康颗粒的质量标准拟增修订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三个月。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文来函,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未有意见者视为对拟增修订草案内容无异议。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国家药典委员会

邮编 :100061

联系电话:010-67079590

传真:010-67152763

Email: zy@chp.org.cn

附件:颈复康颗粒公示稿.pdf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