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为强化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省局研究制定了《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全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本次监督检查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四川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二、相关市(州)局要高度重视,派遣一名观察员负责协助完成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辖区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提前完成自查,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迎接检查准备工作。
联系人:省局药化注册处 罗远琼:028-86785268
省审查评价中心袁媛:028-86920682
附件: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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