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8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01-03 1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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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局、财政局(委)、商务主管部门、税务局、工商局、市场监管部门、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人社局、医疗保障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关于印发2018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函〔2018〕186号)文件要求,现将《广东省2018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18年12月28日

广东省2018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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