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工程岐黄学者任务书的填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9-03-19 09: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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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岐黄学者名单业已公布。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我局将组织开展《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岐黄学者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附件)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书》是岐黄学者项目执行考核与评价的主要依据,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岐黄学者及依托单位做好《任务书》的填报工作。

二、岐黄学者应根据《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国中医药人教发〔2018〕12号)要求,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术发展、能力提升、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发展计划,提出可量化考核的中期考核、终期评价目标及标志性成果,合理安排预算,填写《任务书》(一式4份),经依托单位审核盖章后,于3月25日前报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

三、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对《任务书》进行审核盖章,于3月31日前报我局人事教育司,电子版发至邮箱scjjc@satcm.gov.cn。

四、《任务书》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www.satcm.gov.cn)中下载。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联 系 人:曾兴水

联系电话:010-59957647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附件: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岐黄学者任务书.doc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