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药监局关于中药配方颗粒试点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桂药监〔2019〕33号)要求,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等3家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增加在我区有关医疗机构试点临床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的相关材料提交我局进行备案登记,现予以公告(见附件)。
附件:
1.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增加广西试点临床使用医疗机构名单.pdf
2.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增加广西试点临床使用医疗机构名单.pdf
3.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增加广西试点临床使用医疗机构名单.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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