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拟修订《中国药典》四部贴剂通则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根据公示稿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我委组织召开相关专业委员会进行研讨,并整理形成了第五次公示稿。现再次将贴剂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为一个月。第五次公示与第四次公示内容不同处以浅蓝色底纹标记。
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和联系方式。来函需加盖公章,收文单位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联系人:尚悦
电话:010-67079578
电子邮件:shangyue@chp.org.cn
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邮编:100061
附件:《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贴剂通则公示稿(第五次).pdf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9年10月30日
{{item.nickName}}
{{item.createTime}}
回复{{item.parentNickName}}:{{item.commentContent}}
{{item.comment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