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典委发布疏清颗粒药品名称变更公示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9-12-11 14: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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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现将疏清颗粒药品名称更名为小儿疏清颗粒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三个月,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来函反馈我委。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者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白晓菊

联系电话:(010)67079567

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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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