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药典》2020年版编制工作进度安排,四部2322汞、砷元素形态及其价态测定法第一、二次征求意见稿已分别于2018年11月、2019年5月在我委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我委整理形成了第三次征求意见稿。第三次征求意见稿修改的内容以浅蓝色底纹标记(详见附件1)。为进一步完善内容,现再次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期为一个月。
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将相关意见、修改建议及具体说明反馈我委(见附件2)。来函需注明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标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同时发送来函word版到联系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通则反馈+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昕怡(电话:010-67079522)
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邮编:100061
传真:010-67152769
E-mail: ywzhc@chp.org.cn
附件:
附件1:2322 汞和砷元素形态及其价态测定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pdf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9年12月18日
{{item.nickName}}
{{item.createTime}}
回复{{item.parentNickName}}:{{item.commentContent}}
{{item.comment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