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药品生产企业质量风险通报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06-02 11:12:20

为了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监管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要求,持续强化药品生产企业质量风险防控意识,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促进宁夏医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2020年5月28日,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银川组织召开了药品生产企业质量风险通报会议。

会议凸出“2020年是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年”的主题,重点对2019年度地产药品抽样检验情况、药品质量控制实验室检验比对结果、GMP跟踪检查情况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等方面进行了通报,并对我区药品生产企业目前存在的主要质量风险隐患进行梳理汇总和趋势分析。

会上,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白军生同志明确要求,企业要牢固树立风险管理理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产品安全责任,多措并举抓风险防控,确保安全态势稳定。一是大力开展培训工作。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工作程序、技术指导原则和GMP附录尽早着手,结合实际情况,下大力气组织人员进行学习、研究,争取对政策法规、技术指南、GMP附录吃透弄懂,做到“不乱、不断”。二是严格执行法规指南。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GMP各项规定,牢牢守住药品生产的根本,共同营造、维护我区药品生产的良好秩序,切莫以身试法、触碰红线。三是全力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从原辅料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到成品检验各个环节,运用自检手段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维护好国家形象,承担起社会责任。

全区33家药品生产企业及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共8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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