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做好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公告》(2020年第111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控制药品安全风险,提高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我局起草了《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药品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0年11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205749727qq.com。
附件: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药品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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