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

国家药监局 2020-12-24 1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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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制度,国家药监局对《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请于2021年1月6日前,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zhuce@cqlp.org.cn, 邮件标题注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意见反馈”。

附件: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