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市场监管局推进药品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工作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12-29 11:53:08

根据全省药品经营企业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推进会议精神以及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集中采购中选品种、第二类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等重点信息化追溯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2020年12月31日之前,基本实现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等重点品种可追溯,松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集中采购中选品种、第二类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等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工作。

制发《关于推进药品经营企业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市局直属综合分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推进,指派专人负责,深入经营企业,严格排查,集中筛选。

对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市局直属综合分局所属经营企业集中采购中选品种、第二类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等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并将排查、筛选范围扩大到辖区所属医疗机构。

按照吉林省药品经营企业相关品种追溯列表中,涉及松原地区集中采购中选品种、第二类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等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工作进行跟踪推进,松原市市场监管局药品科深入到长岭县大众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涉及集采药品)、长岭县吉星药行连锁有限公司(涉及血液制品)检查重点药品的采购、验收、存储、销售环节的可追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