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布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04-25 10:45:22

湖南发布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以下简称《公告》)精神要求,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支持企业按《公告》要求开展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研究及相关备案工作;

2.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复的6家中药配方颗粒试点企业及各省批复中药配方颗粒省级试点企业(含中药超微饮片、破壁饮片等)按原标准生产的产品,自2021年11月1日起,停止在我省使用。否则,我局将依法严肃查处。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