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将开展为期4个月的药品专项整治

杭州网 2012-03-02 10:46:35

    今天,记者从杭州市药品稽查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今天起,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部署,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4个月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

    针对药品生产领域,重点整治企业未严格按照处方和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物料平衡存在问题,或生产过程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企业擅自接受药品委托加工或存在出租厂房设备的行为;企业原料来源把关不严,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购买质量无法保证的提取物生产制剂的行为。

    在药品批发领域,重点整治企业“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的违法行为;企业对购销方资质审查不严格;企业对购销票据、记录和库存药品的审核不严格,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不一致,增值税票与购销记录、药品实物不一致的问题。

    在药品零售领域,重点整治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进货;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产品的销售去向不清;购销资质档案不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的行为。

    杭州市药监局监察稽查支队队长柳静波在会上介绍,2011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2438人,受理投诉举报502件,办结500件,立案217件,结案210件,结案率96.8%。涉案金额1353.12万元,没收货值66.98万元,罚没款金额334.21万元,取缔无证经营窝点15家,停业整顿1家。

    根据杭州2011年药品和医疗器械典型案件分析,可以发现当前案件发生的网络化趋向明显。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快递等手段,成为今后案件查处的重点。

    据了解,2011年杭州市药监局针对互联网信息发布与交易开展专项整治,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和广告得到治理。检查互联网企业21家,处理投诉38起,屏蔽违规信息16000余条,关停非法网站20余家。与淘宝网、阿里巴巴等建立了信息通报机制、定期沟通,对严重违法信息发送稽查建议函等措施。对涉嫌违法的药械广告移送各级工商39条。

    2012年,杭州将深入开展药品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国家局部署,集中开展为期4个月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继续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信息、非法收售药品、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等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