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食药监局加强对中药饮片源头质量监管

眉山日报 2012-05-21 15:13:25

    为加强中药饮片生产安全,眉山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中药饮片源头质量监管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以诚信为立企之本,实行企业生产状态书面报告制度,凡企业停产或复产的,必须第一时间向药监部门书面报告,市局每季度在网站对企业生产状态进行动态公示。

    二是要强化原辅料质量安全意识,生产中药饮片必须以中药材为起始原料,购进的中药材和其他辅料必须逐批全检合格后方可投料生产,出厂的中药饮片应全检合格,并随货附产品检验报告书。

    三是要强化生产过程规范意识,必须在符合药品GMP条件下组织生产,严格执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工艺规程,对净化药材、减毒增效、改变药性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

    四是要严把销售环节渠道关,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记录,严禁走票过票,严禁外购饮片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销售的违法行为。

    五是狠抓员工专业技术培训,保持职工队伍相对稳定,确保GMP观念深入人心,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