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药企承诺不造假 并要求书面公示

网络转载 2014-09-17 15:44:43

9月14日从安徽省食药监局获悉,该局在全省药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保证公开承诺活动,自10月1日起,各企业须在厂区大门口和厂内醒目位置悬挂张贴公开承诺书,承诺做到“不偷工减料”等“六不”。企业不按承诺办,员工可举报。

公开承诺活动要求企业做到“六不”:

一是不购进非法原辅料,不使用化工原料、非法提取物、非法包装材料和不符合药用要求的辅料生产药品;

二是严格按照批准的处方和工艺进行生产,不擅自变更处方工艺,不偷工减料,不使用假冒伪劣中药材等;

三是购进的原辅物料不按规定检验不投入生产,不合格中间品不流入下道工序,生产的药品不按规定全项检验合格不放行销售;

四是未经批准不擅自委托生产药品;

五是严格按照规范组织生产,不弄虚作假;

六是不做任何影响药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省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统一印制公开承诺书,要求各企业悬挂张贴。企业不按承诺办,员工可拨打“12331”热线举报。各地监管部门将加强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实行“黑名单”制度,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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