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用辅料滑石粉标准修订的公示(第二次)

国家药典委官网 2018-04-03 10:12:36

根据有关单位对药用辅料滑石粉质量标准的反馈意见,经相关单位复核验证,拟对质量标准进行修订(见附表)。现将修订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自上网之日起三个月。

关于药用辅料滑石粉标准修订的公示(第二次)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委,来函需注明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标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 办公室

邮编:100061

联系电话:010-67079525、67079566

附表:

99

100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8年4月2日